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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农业实验基地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0-01-09作者:编辑:农业试验基地-张欣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根据《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吉林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特制定本规定。

1.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基地的安全检查工作。

2.寝室门锁、钥匙统一由基地配备,基地和寝室负责人双重管理。严禁私自配钥匙、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3.消防、出入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4.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5.学生寝室制定寝室负责人制。负责张贴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寝室负责人负责寝室内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

6.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地面干净、无杂物。个人物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

7.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寝室区的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有乱扔垃圾、杂物,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因不当使用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8.学生应共同维护寝室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寝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9.无特殊事由不允许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

10.禁止携带、存放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1.禁止赌博、酗酒等不文明行为。

11.禁止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棒等。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损坏、私自改动供电线路。

12.禁止向厕所及下水管道内丢弃难以融化、坚硬物品。(如衣物、塑料袋等)

13.学生寝室综合楼实行封闭式管理。早上5:30开门,晚上21:30关门,特殊事由请与值班人员联系并说明情况。严禁不经值班人员同意擅自进出基地。

14.对在寝室内活动的不明身份人员,学生要立刻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助值班人员进行处理,谨防不法分子混入寝室,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15.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基地的相关工作,凡不遵守基地管理规定的学生,取消住宿和实习资格并依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吉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款上报处理。

本规定由吉林大学农业实验基地负责解释并执行,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吉林大学农业实验基地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