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实习是使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培养创新与创业意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基地的教学实验、实习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基地教学实习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教师职责
1、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书后认真准备实习内容。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学生实习计划并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做好实习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调查报告、设计等。
3、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基地主管领导批准。
4、指导教师根据教务处相应要求做好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二、对实习学生要求:
1、实习学生在教学实习现场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专业实践实习和安全守责的指导要求。
2、学生在教学实习中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住宿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
3、教学实习期间,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填写制式请假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场所或外宿,实习中原则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努力学习,实习结束时每人提交实习报告、调查报告、设计等。
5、学生在实习基地内严禁酗酒、赌博等,在实习中若有人不服从领导,损坏公物、打架闹事者,教师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大小等,予以批评教育或停止其实习,同时向学校、学院、基地汇报,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所有来农场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方可进实验、实习现场学习。
7、不经农场管理人员和教师允许,不得擅动所有农机具和有电设备及其他生产设施。
8、要按相关生产要求进行着装,不得穿拖鞋、大褂进行机具操作,否则取消其实习资格。
三、实习经费问题
实习经费由实验基地、教务处、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协商解决或由教务处直接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