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基地党政领导,实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明确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参照《吉林大学农学部会议制度及规则》,结合基地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基地党总支会议制度》、《基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基地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和《基地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确定议题
列入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必须是基地领导提出的或属于基地领导审批过列入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其中,列入党总支会议的议题,一般由书记提出,也可由委员提出建议;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主任提出,或其它基地领导提出建议;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党政主官提出,也可由基地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意见提出建议,报主持会议的书记、主任等其它基地领导审定。
二、会前告示
经基地领导确定提交党总支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确定后,为保证参会人员会前准备,使会议能够最大限度集思广益,应当尽可能提前的通知与会的领导、委员,使大家会前有时间思考和准备,从而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告知议题的同时下达会议通知。
三、会议记录
以上三种会议每次都要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主旨明确,观点鲜明;言简意赅,内容详实;要准确地反映决策的结果。
四、会议形式
(一)、党总支会议制度
基地党总支会议按党章规定的时间或根据学校、学部安排及基地实际情况召开,党总支委员出席,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根据会议需要还可吸纳有关人员列席,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党总支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学校、学部党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国家和上级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精神,结合基地建设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讨论年度工作部署、年度工作总结和基地全局性重要工作的决策;
3、讨论基地单位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的重大问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按照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开展党风、政风的监督及奖惩;
5、研究基地发展规划及人事、财经、资产等涉及全局性工作的规章制度、政策的指令,决定重大经费开支事项;
6、讨论统战工作和共青团、工会、妇委会、教代会等群团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研究政治保卫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
7、按照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需要党总支会议讨论议决的事项以及党总支会议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总支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基地综合办公室承办。
(二)、基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基地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而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包括基地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主任、党总支委员;根据会议需要还可吸纳有关人员参加,由基地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记录。
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应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
1、讨论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决定、批示及部署的工作等事项;
2、讨论决定需要党政共同商议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
3、讨论研究和决定基地重要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4、研究、分析和决定基地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农业生产、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
5、研究决定教学实习、科研实验、生产开发等实践基地职能的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建设制度等;
6、研究决定基地内机构设置及职责任务;
7、研究决定师资队伍建设、人员进出、聘岗和职权范围内的基地干部使用等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科研开发、合作交流、人员培训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9、研究决定经费使用、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
10、讨论基地工作情况,听取有关生产部门重要工作的汇报,交流重要信息,汇报上阶段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11、研究“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大额经费资金运作)决策问题。
12、决定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基地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基地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党总支书记、行政副主任和业务副主任参加,基地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记录。根据会议内容,其他与会人员由基地主任确定。
基地主任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一般在每月的第一周或第三周的星期一为例会日,特殊情况下,由主任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基地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落实上级党委会议、基地党总支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决议中涉及到的有关重大问题;
2、研究基地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和财经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讨论基地工作中需向学校、学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讨论基地生产、营销的重要事项以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问题;
5、讨论基地发布的各项行政规章制度;
6、其他需要基地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基地主任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综合办公室承办。
五、会议要求
1、基地的各类会议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的集体领导制度。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2、要正确处理基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坚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又要认真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各位领导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勇于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于分管工作落实中如遇重要变数,要主动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意见,如有必要即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或相应会议讨论决定。
3、基地党政领导成员必须维护和执行相应会议做出的决策,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与之相悖,不能存在言论或行动上的自由主义。
4、相应会议的重大决策一经做出,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随意做出变更。确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对应的相应会议重新研究决定。
5、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未经会议许可,不得随意传达扩散。
6、严格会议审批。基地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局性会议,都要报经基地领导审批。要精简会议,注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开短会。原则上每周三、四为无会日。
7、狠抓会议落实。基于基地工作实践应用性较强的实际,就要以会议效率引领生产效益,每次会议决议一经做出,就要认真抓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包括落实的责任人、时限和标准,并由党政主官按分工方向给予跟踪监督